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杰地案例|上海青浦区交通肇事罪检察院不批捕
来源:上海杰地律师事务所 | 作者:上海杰地律师事务所 | 发布时间: 2026-04-28 | | 分享到:

 行为人上班途中驾车超速,与横穿马路的行人发生碰撞,事故初期被认定为同等责任,后经被害人复核,责任认定变更为行为人主要责任。

事故发生后,受害人家属拒绝沟通,不愿协商赔偿及出具谅解材料,案件进入逮捕审查阶段。律师介入后,通过线上及线下走访摸排等多种方式积极联系受害人家属;同时及时撰写法律意见及协助申请函,多次与办案民警、检察官沟通,主动说明己方愿意积极赔偿、争取谅解的意愿及各项工作推进情况。

 

最终,检察机关采纳相关意见,作出相对不捕决定,当事人成功取保候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