网站首页 关于我们 业务领域 律师团队 成功案例 律所资讯 联系我们
遗产继承  当前位置: 首页 > 业务领域 > 遗产继承
遗嘱继承和遗赠有什么区别?
来源:上海杰地律师事务所;日期:2026-03-16    

 

 

遗嘱继承和遗赠都是被继承人的单方法律行为,其通过立遗嘱的形式,处分自己财产,但二者具有以下区别:

 

 

1、主体范围不同。遗嘱继承人是法定继承人范围以内的人,只限于自然人,但不受继承顺序的限制。受遗赠人可以是法定继承人范围以外的任何人,除自然人外还包括国家、集体和其他组织。

 

 

2、未作意思表示的法律后果不同。遗嘱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、遗产分割前,若未明示放弃继承的,视为接受继承;而受遗赠人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,若未明示接受遗赠,则视为放弃受遗赠。即接受继承无须明示的意思表示,而接受遗赠必须通过明示的意思表示才能实现。

 


相关新闻
· 关于遗产继承的那些问题! 2026-03-16
· 继承遗产要怎么办手续? 2026-03-16
· 遗产继承交税吗 2026-03-16
· 遗嘱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,这份遗嘱还有效吗? 2026-03-16
· 谁照顾老人多就应该多分财产吗 2026-03-16
· 遗嘱继承和遗赠有什么区别? 2026-03-16
· 上海继承案件需要提供哪些基本材料? 2026-03-16
版权所有:上海杰地律师事务所
地址:上海普陀区中山北路2790号(杰地大厦)907-908室   电话:19921273713
声明:刊用本网站稿件,须经本网书面授权,未经授权禁止转载、摘编、复制及建立镜像。
©2021-2026 上海杰地律师事务所 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许可证号:沪ICP备2021003507号-2